切换到宽版
  • 3894阅读
  • 0回复

正式解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需要办理民办教学许可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朱彬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12-04
正式解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需要办理民办教学许可证!可直接法人登记

  视频里的这位领导在接受一位艺术培训机构负责人咨询时说的很明确:艺术类等教育机构不在民办教学许可证管辖内,只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国家这次重点查办教学资格证是针对传统文化课,重点是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奥数等。这些个重点是整治这些没有能力的机构,也就是基本上都是没有办学资格证的。目的是通过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给孩子增添负担。而艺术类的音乐、舞蹈、机器人、兴趣爱好的等机构不在此次检查和整理之类!
  但是我们很多城市的教育部门,往往对政策理解错误,把音乐和兴趣爱好也按一刀切了。
  当越来越多的教育执法部门逐渐理解了政策以后,我们开始发现,很多原本要对艺术教育机构进行严查的地区停止了这种行为。
可能,现在还有极个别的一些地区和城市没有理解政策,我们建议大家可以把今天的视频给教育部门看,耐心地与部门领导进行解释:这次国家政策是整治文化课减负,为孩子减负,保证老师在课堂当中认真教学。
  另外,其他部分省、市教育局相关领导也已给出明确答复: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成立与正常经营,不属其教育局管辖范围。
  早在8月10日,司法部官方网站就发布:“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通知)
  通知附件是送审稿的起草说明和送审稿全文。此前广受关注的艺术类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问题,在送审稿中得到再次明确!第十五条规定艺术类培训机构,不设立文化课相关补习辅导,即可以直接法人登记。
  第十五条 设立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应当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设立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以及面向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但不得开展第一款规定的文化教育活动。法律、法规、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外,对于培训机构设置分支机构的,也做了规定:
  第二十三条民办学校在住所地外设立校区的,应当向审批机关申请地址变更;超过审批机关管辖范围设立的,应当向分校区所在地审批机关单独申请办学许可,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应当报审批机关和办学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
  相关文件请点击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18-08/10/tzwj_38281.html
  总之,《征求意见稿》的公布,表明了国家对教育培训行业的关注,以及对行业规范的信心和决心。面对更加宽松、人性化、全面的条例,我们有理由相信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已经走上了规范运营的快车道。只有规范、自律才是大势所趋。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中国右脑开发网http://www.yinlingyounao.com
开发右脑,培养神童。欢迎关注中国全脑开发网www.yinlingyounao.com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