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孩子已经上幼儿园了,那么他们必然会和其他的小朋友们打交道。孩子们在一起免不了争吵、打闹,于是便出现告状,自己的孩子被告状,或者是告别人的状。那么,这时候作为家长该如何处理?
1.拒做护短者
有的家长非常的宠溺自己的孩子,也就是非常的护短。他们在听到自己的孩子和别人吵闹的时候可能会立即冲过去关切自己的孩子身体有没有受伤,如果发现自己的孩子摔倒或者是哭泣,可能会训斥别人家的孩子,这就是护短的行为。然而这样的行为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可能会导致孩子越发的肆意妄为,会让孩子产生以后做出更加过分的事情。所以身为家长,千万不要做这样护短的事情。
2.不争当裁判
还有一种家长,他们在听到自己的孩子被告状的时候,会立刻积极的当裁判,看看自己的孩子是否听话,或者是是否顽劣。这样的状态会满足打报告的孩子的自尊心,他们会非常的有成就感,然而积极当裁判,给孩子判决是否有“罪”,是否需要惩罚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小孩子的感情是六月的天气,说变就变的,一会吵起来,一会又是好朋友,所以家长们没必要较真。
3.切勿太严厉
有的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要求太过严格,不管纠纷是何缘由,总是会先斥责自己的孩子。然而安抚别人家的孩子,其实这也是个非常不好的行为,因为这会伤害自家孩子的自尊心,毕竟不可能每次吵架都是自己孩子的错。所以家长们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的责怪孩子,而是应该注意分寸,了解实情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