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尔、林恩和克里斯
瓦尔、林恩和克里斯是亲缘关系,但他们之间没有违反伦理道德的问题。
(1)他们三人当中,有瓦尔的父亲、林恩唯一的女儿和克里斯的同胞手足。
(2)克里斯的同胞手足既不是瓦尔的父亲也不是林恩的女儿。
他们中哪一位与其他两人性别不同?
答案:
根据(1),三人中有一位父亲、一位女儿和一位同胞手足。如果克里斯是瓦尔的父亲,那么林恩必定是克里斯的同胞手足。那么,瓦尔必定是林恩的女儿。所以,林恩和克里斯二人的女儿是瓦尔,而林恩和克里斯是同胞手足,这是乱 伦关系,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不允许的。
所以,林恩是瓦尔的父亲。根据(2),瓦尔是克里斯的同胞手足。
所以,克里斯是林恩的女儿。再根据(1),林恩的儿子是瓦尔。
因此,克里斯是唯一的女性。
2.医务人员
医院里的医务人员,包括我在内,总共是16名医生和护士。下面讲到的人员情况,无论是否把我计算在内,都不会有任何变化。在这些医务人员中:
(1)护士多于医生。
(2)男医生多于男护士。
(3)男护士多于女护士。
(4)至少有一位女医生。
这位说话的人是什么性别和职务?
答案:
因为医生和护士的总数是16名,根据(1)和(4)可以得知:至少有9名护士,最多是6名男医生。然而,按照(2),男护士必定不到6名。根据(3),男护士多于女护士,因此男护士必定超过4名。根据上述推断,男护士多于4名少于6名,所以男护士必定正好是5名。因此,护士必定不超过9名,从而正好是9名,包括5名男性和4名女性,于是男医生则不能少于6名。在这种情况下,必定只有一名女医生,使得总数为16名。
如果把一名男医生排除在外,则与(2)矛盾;把一名男护士排除在外,则与(3)矛盾;把一名女医生排除在外,则与(4)矛盾;把一名女护士排除,则与任何一条都不矛盾。
因此,说话的人是一位女护士。
3.弗里曼先生的未婚妻
弗里曼先生认识埃达、比、茜德、黛布、伊芙这五位女士。
(1)五位女士分为两个年龄档:三位女士小于30岁,两位女士大于30岁。
(2)两位女士是教师,其他三位女士是秘书。
(3)埃达和茜德属于相同的年龄档。
(4)黛布和伊芙属于不同的年龄档。
(5)比和伊芙的职业相同。
(6)茜德和黛布的职业不同。
(7)弗里曼先生将同其中一位年龄大于30岁的教师结婚。
谁是弗里曼先生的未婚妻?
答案:
根据(1)、(5)和(4),黛布和伊芙当中必定有一位与埃达和茜德属于同一个年龄档;因此,埃达和茜德都小于30岁。按照(7),弗里曼先生不会与埃达或茜德结婚。
根据(2)、(5)和(6),茜德和黛布当中必定有一位与此和伊芙从事同样的职业;因此,比和伊芙是秘书。按照(7),弗里曼先生不会与比或伊芙结婚。
排除以上四位,弗里曼先生将和黛布女士结婚,她必定是一位年龄大于30岁的教师。从以上的推理中,我们还可以知道其他四位女士的情况:伊芙必定小于30岁,比必定大于30岁;茜德必定是位秘书,而埃达必定是位教师。
4.并非腰缠万贯
安妮特、伯尼斯和克劳迪姬是三位杰出的女性,她们各有一些令人注目的特点。
(1)恰有两位非常聪明,恰有两位十分漂亮,恰有两位多才多艺,恰有两位腰缠万贯。
(2)每位女性至多只有三个令人注目的特点。
(3)对于安妮特来说,下面的说法是正确的:
如果她非常聪明,那么她也腰缠万贯。
(4)对于伯尼斯和克劳迪娅来说,下面的说法是正确的:
如果她十分漂亮,那么她也多才多艺。
(5)对于安妮特和克劳迪娅来说,下面的说法是正确的:
如果她腰缠万贯,那么她也多才多艺。
哪一位女性并非腰缠万贯?
答案:
根据(3),如果安妮特非常聪明,那她也多才多艺。根据(5),如果安妮特富有,那她也多才多艺。根据(1)和(2),如果安妮特既不富有也不聪明,那她也是多才多艺。
所以,无论如何,安妮特一定是多才多艺。根据(4),要是克劳迪娅非常漂亮,那她也多才多艺。根据(5),如果克劳迪娅富有,那她也多才多艺。根据(1)和(2),如果克劳迪娅既不富有也不漂亮,那她也是多才多艺。所以,无论何种情况,克劳迪娅多才多艺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根据(1),伯尼斯并非多才多艺。再根据(4),伯尼斯并不漂亮。从而根据(1)和(2),伯尼斯既聪明又富有。再根据(1),安妮特和克劳迪娅都非常漂亮。根据(2)和(3),安妮特并不聪明。根据(1),克劳迪娅很聪明。最后,根据(1)和(2),安妮特应该很富有,而克劳迪娅并非腰缠万贯。
5.一轮牌
安东尼、伯纳德和查尔斯三人玩了一轮牌,其中每盘只有一个赢家。
(1)谁首先赢了三盘谁就是这一轮的赢家。
(2)没有人连续赢两盘。
(3)安东尼是第一盘的发牌者,但不是最后一盘的发牌者。
(4)伯纳德是第二盘的发牌者。
(5)他们三人围着桌子坐在固定的座位上,按顺时针方向轮流发牌。
(6)无论谁发牌,他发牌的那一盘都没赢。
谁赢了这一轮牌?
答案:
根据(1)和(2),至少玩了5盘;根据(1)和(3),最多玩了6盘。如果是玩了5盘,那么根据(2),这一轮的赢家必然赢了第一、第三和第五盘。但是,根据(3)、(4)和(5),在这三盘中,每人必定会轮上一次发牌。
这样,与(6)发生矛盾,因此无疑是玩了6盘。由于是玩了6盘,根据(3)、(4)和(5),查尔斯是最后一盘也就是第六盘的发牌者。根据(1),最后一盘也就是第六盘的赢家便是这一轮的赢家;于是根据(6),安东尼或伯纳德赢了最后一盘也就是第六盘,是这一轮的赢家。
如果安东尼赢了第六盘,根据(6),他就不会赢第一盘或第四盘;而根据(2),他也不会赢第五盘。于是,他只会赢了第二和第三盘,这种情况与(2)有矛盾。因此,安东尼在第六盘中没有获胜。这样,伯纳德必定赢了第六盘,即伯纳德是这一轮的赢家。
6.律师们的供词
艾伯特、巴尼和柯蒂斯三人,由于德怀特被谋杀而受到传讯。犯罪现场的证据表明,可能有一名律师参与了对德怀特的谋杀。这三人中肯定有一人是谋杀者,每一名可疑对象所作的两条供词是:
艾伯特:
(1)我不是律师。
(2)我没有谋杀德怀特。
巴尼:
(3)我是个律师。
(4)但是我没有杀害德怀特。
柯蒂斯:
(5)我不是律师。
(6)有一个律师杀了德怀特。
警察最后发现:
Ⅰ。上述六条供词中只有两条是实话。
Ⅱ。这三个可疑对象中只有一个不是律师。
是谁杀害了德怀特?
答案:
供词(2)和(4)之中至少有一条是实话。
如果(2)和(4)都是实话,那就说明是柯蒂斯杀了德怀特;在这种情况下,根据Ⅰ,我们可以断定(5)和(6)都是假话。然而,如果是柯蒂斯杀了德怀特,(5)和(6)就都是实话。所以,柯蒂斯并没有杀害德怀特。在这种情况下,(2)和(4)中只有一条是实话。而根据Ⅱ,(1)、(3)和(5)中不可能只有一条是实话。
而根据Ⅰ,现在(1)、(3)和(5)中至多只能有一条是实话。因此(1)、(3)和(5)都是假话,只有(6)是另外的一条真实供词了。
由于(6)是实话,所以确有一个律师杀了德怀特。
还由于:根据前面的推理,柯蒂斯没有杀害德怀特;(5)是假话,即巴尼不是律师;(1)是假话,即艾伯特是律师。
从而,(4)是实话,(2)是假话。
而结论是:艾伯特杀了德怀特。
8.科拉之死
科拉死了,是中毒死的。为此,安娜和贝思受到了警察的传讯。
安娜:如果这是谋杀,那肯定是贝思干的。
贝思:如果这不是自 杀,那就是谋杀。
警察作了如下的假定:
(1)如果安娜和贝思都没有撒谎,那么这就是一次意外事故。
(2)如果安娜和贝思两人中有一人撒谎,那么这就不是一次意外事故。
最后的事实表明,这些假定是正确的。
科拉的死究竟是意外事故,还是自 杀,甚至是谋杀?
答案:
无论这两位女士的供词是真是假,警察的两个假定覆盖了一切可能的情况,但这两个假定是不可能同时成立的,因此,只有一个假定是成立的。如果(1)不成立,那就表明了贝思的供词就不是实话。所以只有假定(2)成立。既然假定(2)是成立的,那么贝思的供词就不能是虚假的,所以只有安娜的供词是虚假的。
于是,科拉必定是死于被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