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听到有人这样告诫家长:发现孩子毁坏了东西,绝对不能批评,因为孩子毁坏东西是在“探索”、“研究”。若要批评,就会扼杀孩子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似乎一批评就会批掉一个“科技新星”。
猛一听,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一细琢磨,还是有点儿片面和武断。
孩子毁坏东西,有时是好奇,但并不都是。
的确,小孩子毁坏东西的现象是常有的。
比如,好好的一本书,“刺拉”地一声给撕毁了;好好的一个玩具,给拆得七零八落;好好的一个娃娃,大拆大卸,大卸八块,身首异处,缺胳膊少腿,等等。
孩子这类行为,可能是由于强烈的好奇心所驱使,想要探索个究竟。比如,撕书,是看书本牢固不牢固?撕扯发出的声音是什么样的?为什么能投射出闪闪的红光?玩具娃娃为什么能叫唤?小汽车为什么能在地上奔跑?内部暗藏什么机关?
这种好奇心和探索的欲望,是可贵的,应当珍惜,加以保护。
问题是孩子毁坏财物的行为,并不都是出于好奇,都是在探索究竟。其原因往往是多种多样的。
比如,有的可能是由于大人拒绝了孩子的强烈要求,限制了孩子的行为,压制了孩子的欲望,引起孩子的不满。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比较差,不能自由、明白地申明自己的要求、行为、欲望的合理性;而家长又是绝对的强势,很是霸道不讲理,孩子则是绝对的弱者,不能与之抗衡,“胳膊扭不过大腿”,只好用摔打、毁坏东西的行为发泄不满和愤怒的情绪。
有一次,我三岁的孙女非要玩她妈妈的手机,播放手机里的音乐。因为孙女玩手机掉在地上好几次,差点摔坏了,妈妈不让她玩。被拒绝后,孙女哇哇大哭起来,妈妈还是坚持不让她玩,孙女抄起身边的一个玩具,就狠狠地摔到墙壁上。这就不能不批评。
以“破坏为能事”也要批评
也有可能是以自己的破坏行为“为能事”,在别人面前显示、炫耀自己的“能干”。小孩子随着自我意识的发展,很想弄明白自己究竟有多大的本事。他们往往选择自己能够独立进行的,并马上能够出现某种效应的行为。但他们的行为没有建设性或破坏性方向性的控制,也不明白一个物体被破坏后有多么的可惜,破坏后还能不能恢复原状。
另外,对小孩子来说,“破坏”比“建设”更符合小孩子的肌体能力,能够更快速地看到自己行为的结果,获得痛快感和满足感。因此,在强烈的自我意识驱使下,常常会出现破坏性行为。
有一次,我正在书房看报纸,我孙女独自在客厅里玩她的几个娃娃。突然,她大声喊:“爷爷,爷爷,您快来看啊!”我以为她又玩什么新的花样,让我欣赏她的“杰作”。我过去一看,她把几个娃娃的胳膊、腿、头全都拆了下来,散落在沙发上、茶几上和地上,一片狼藉。她却那里却洋洋得意地手舞足蹈着哈哈大笑。我生气地说:“破坏分子!”
上述这类毁坏财物的属于有意的破坏性行为,理应受到批评。
“无意性的破坏”应该提醒
除此以外,小孩子的破坏性行为还有“无意性”的,这主要是由于生理原因造成的。小孩子的肌体活动、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发育不完善,判断力、注意力和控制力较差,他们的行为很难像成年人那样“得心应手”。
有时候心里想拿什么东西,可手不听话,不知怎的,东西掉到地上摔坏了。
也有时候,小孩子毁坏东西是因为行为动作无逻辑,在从“无逻辑阶段”向“逻辑阶段”过渡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不经意地失手,这不是孩子粗心大意,不能简单地责怪,但应该提醒。
即或是孩子真的是为了探索、研究,把东西给毁坏了,也要在肯定思想行为“主流”的同时,对其毁坏东西的举动,适当地给以批评。
我们说批评,并不是简单、粗暴地训斥,不是“全盘否定”,而是否定不爱惜东西的行为。孩子做得对的,要给以肯定;做得不对的,也应当给以批评。这叫做“一分为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赏罚分明”。
只有这样,孩子才能分清是非、善恶、曲直、对错,坚持正确的行为导向,纠正错误的行为趋向。
肯定“主流”,同时指出错误。
有人担心,一批评就会把孩子的好奇和探索精神给扼杀了。就象给孩子洗澡,在倒脏水的时候,连同孩子也一块给倒掉了。
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在肯定“主流”的前提下,只要批评讲究方式方法,分寸得当,恰如其分,而不是简单斥责,并且给予积极的引导和指导,是不会压制和扼杀孩子的好奇和探索精神的。孩子们都是很聪明的,不会误解家长的意思。
如果说,非得要通过“解剖”物件才能培养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话,家长最好主动提供一些破旧的无用的物件,在家长具体指导下让孩子拆卸、组装。只有通过拆卸和组装这样一整套完整的“工序”,才能使孩子知道组成物件的零件是什么,各自是什么样的结构,有什么功能,如何组装在一起的,根据什么原理制作的等等方面的知识,从而进一步激发、培养孩子的探索和创造精神。
当年,爱迪生小时候拆卸了家里的闹钟,父亲耐心地给他讲解,并指导他重新将闹钟组装好,很好地保护了爱迪生的好奇心。
培养孩子的探索精神,不能以牺牲道德品质为代价。
培养孩子的探索精神是重要的。但是,以牺牲孩子的行为习惯、道德品质为代价是不可取的。
孩子毁坏了东西,若不批评、指正,很有可能得不偿失。不但“毁坏”了东西,甚至连同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也给“毁坏”了。这种可能性不是不存在的。该批评的也不批评,孩子习以为常,以非为是,养成大手大脚,不爱惜财物的毛病,再重新纠正恐怕是很难的。
提出对孩子毁坏东西的行为,无论是任何情况绝对不能进行批评的主张,这也太绝对化、简单化了,是典型的形而上学思想。对待任何事物都应该坚持辩证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客观世界从来就是复杂的。任何的行为、事物和人,往往并不是绝对的好,也不是绝对的坏。就像小孩子经常向大人提出这样的问题:“这个人是好人呢,还是坏人呢?”大人实在不好回答孩子这种幼稚的问题。
因为事实上,“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十全十美”、“完美无缺”人是不存在的。世界上的人并不是只有“好人和坏人”两种人,一般人都是既有优点又有缺点,既有长处又有短处,绝大多数人都是会犯错误的好人。用绝对的眼光看待、评价人和物就是形而上学。
当我们培养孩子的一种能力和品质的时候,应当全面考虑,不能顾此失彼。应努力争取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更大的收获。
必须明白,培养孩子也要讲究成本。因为“成本”本身也是一种教育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