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自我监督
在许多场合下,监督孩子是否遵守“规则”的人并不一定非得家长,而完全可以由孩子自己充任。渐渐地,他们便可以逐步做到在没有家长催促或提醒的情况下,自觉地守规矩,可谓习惯成自然。
▲循序渐进
不同年龄段的孩子,理应学会遵守不同“难度”或要求的“规则”。即以强调培养“集中注意力”,即“专心”的“规则”为例:2岁半的孩子,父母可以开始设立每天20分钟的“安静无话”时段,要求他在自己固定的位置专心做事情,不说一句话,如果孩子没有做到,那就需重新再“安静无话”20分钟。而待孩子长大到四五岁时,“安静无话”时段就分别延长至40分钟和1个小时了。
▲不忘尊重孩子个性
每每在孩子着手做事之前,老师或家长便会把种种“规则”向孩子讲明,同时也允许孩子提出反面意见。此后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孩子便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或意愿去做他喜欢做的任何事。实际上,这样孩子往往不仅工作完成得较顺利,而且相关的“规则”也遵守得较好。
▲不搞强迫体罚
德国人既不像美国人那样往往给予孩子充分乃至极度的自由,也不像中国等东方民族那样一味要求孩子“规规矩矩”,即听话或乖。他们认为:孩子作为独立的个体,同样有享受自由的权利,当然,这是一种在“规则”允许范围内的自由。德国家长在实施他们的“规则教育”时,从来不搞体罚,同时也和美国人一样,乐于肯定或赞美孩子做得好、较好甚至只有进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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