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右脑vivi老师教师对幼儿记忆力发展规律的掌握,是培养幼儿记忆力的前提。幼儿的记忆具有与其他年龄阶段的儿童或成人所不同的特点。幼儿教师只有充分理解幼儿记忆的特点及发展规律,才能提出适当的记忆力培养目标,才能采取正确的培养策略。
幼儿记忆发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量和质两方面。首先,在量的方面,幼儿记忆的范围、记忆的广度扩大,比幼儿前期能记忆更多的对象,而且幼儿逐渐能将得到的知识、经验进行系统化。幼儿记忆保持时间的长度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
例如,3岁儿童可以再认几个月以前感知过的事物;4岁儿童再认保持时间为1年;4岁以后再认保持时间可以再长些。在记忆的再现方面,3岁儿童可以再现几个星期以前的事;4岁儿童可以再现几个月以前的事;4岁以后儿童随着语言的发展再现保持时间更长更确定,他们会很容易地再现多种形象。一般来说,童年期有条理的记忆,是从4-5岁开始的。
幼儿记忆在质方面的发展,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记忆态度的发展。记忆态度是指记忆活动的有意性和无意性。幼儿记忆的有意性较低。5、6岁的幼儿,记忆的有意性才有明显的发展。
二是记忆方法的发展。幼儿较多地运用机械识记,但是这并不意味幼儿只有机械识记而无意义识记。许多事实说明,4岁后的幼儿在记忆过程中能够对识记材料进行明显的理解性改造。对难理解的、生疏的材料,幼儿机械识记的成分多,而对于那些熟悉的,容易理解的材料,幼儿意义识记的成分多。
三是记忆正确性的发展。幼儿记忆的正确性较差。例如,幼儿记忆的完整性很差,他们在回忆时常常出现脱节、遗漏和颠倒顺序等现象。